一次招標三年沿用,這樣的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該怎么收費?
案例回放
某招標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,對某辦公樓的物業(yè)管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采購。
招標文件中明確規(guī)定:本項目服務期限為3年,三年的總預算為2151萬元,采取一次招標三年沿用、分三個年度分別簽訂合同的方式實施。本項目第一年的采購預算為717萬元人民幣,超過采購預算的投標不予接受。
同時,招標文件中還明確要求由中標人代為繳納招標代理費,招標代理費計價標準參照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計價格[2002]1980號)規(guī)定收取。
經評標委員會評審,B公司中標,中標價格698萬元。中標后,在簽訂第一年合同時,B公司繳納了招標代理費(計費基準為中標價698萬元)。第二年續(xù)簽合同時,招標代理機構要求B公司繳納第2年的招標代理費。對此,B公司提出異議,本項目采取一次招標三年沿用,續(xù)簽合同不需要繳納代理費。
問題引出
1.該如何認定招標代理費的計費基準?
2.續(xù)簽合同時應該收取招標代理費嗎?
專家點評
采購額應為(717×3)萬元
一般的采購項目,基本都是一年一招(或一次一招),其采購金額自然就是當年(次)的預算金額,很容易認定。但對于采用一次招標三年沿用、分三個年度分別簽訂合同的方式實施的采購項目,其項目采購額又該如何認定呢?
關于這個問題,業(yè)內大概有兩種意見。
第一種:本項目采用一次招標,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簽的方式實施,招標采購的數量只是每一年的,每一年的預算為717萬元,投標人的投標價也是報出第一年的,因此采購金額應當認定為717萬元。
第二種:本項目雖采用一次性招標,招標的數量是第一年的,投標人的投標總價也是第一年的,但由于這一次招標決定了以后三年的量和預算,財政預算一年一預算,后兩年的預算還沒有下來,屬于提前啟動,中標供應商的既得利益是3年的合同。因此,真正的采購金額(虛擬)應當是717×3=2151萬元。
第二種意見應該得到支持。本項目招標的雖是一年的預算717萬元,但實際后續(xù)2年的預算也共同完成了招標,只是由于財政預算年度的特征,合同簽約只能一年一次,而中標人的既得利益相當于采購預算2151萬元,因此應當認定真正的采購金額(虛擬)為2151萬元。
中標金額(虛擬)應為698*3萬元
既然本項目的采購金額宜認定為3年的總金額2151萬元,而中標人的既得利益相當于3年的中標金額698*3萬元,因此應當認定真正的中標金額(虛擬)為698*3萬元。
續(xù)簽合同該不該收取招標代理費不能一概而論
參照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計價格[2002]1980號)以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(guī)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[2011]534號)規(guī)定,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費基數是中標金額。因此,對于一招三年的項目,判定招標代理費的計費,核心點就是判定中標金額到底是多少。
對于一招三年的項目,在續(xù)簽合同時,是否該收取招標代理費,要依據不同情形而做出判斷。如果招標代理費按一年的中標金額698萬元計價收取,是可以按三年分別收取的,以本案例而論,應該是有其合理性的。但如果招標代理費是按虛擬中標金額(三年的總中標額698萬元*3)收取的,那么,后續(xù)2年續(xù)簽合同,就不能再收取招標代理費了。
相對來說,對于一招三年的項目,業(yè)界更傾向于一次性按三年的總中標金額收取。因為招標畢竟是一次招標,后續(xù)2年只是續(xù)簽合同而已,不宜把招標代理費分攤到后續(xù)2年。
法規(guī)鏈接
《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庫[2018]2號)
第十五條代理費用可以由中標、成交供應商支付,也可由采購人支付。由中標、成交供應商支付的,供應商報價應當包含代理費用。代理費用超過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,原則上由中標、成交供應商支付。
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,隨中標、成交結果一并公開本項目收費情況,包括具體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等。
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計價格[2002]1980號)
第十條招標代理服務實行“誰委托誰付費”。
工程招標委托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,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。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托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,按照財政部門規(guī)定列支。
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(fā)改辦價格[2003]857號)
二、將《辦法》第十條中“招標代理服務實行‘誰委托誰付費’”,修改為“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應由招標人支付,招標人、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另有約定的,從其約定。”
《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(guī)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[2011]534號)
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下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仍按原國家計委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[2002]1980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附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按《辦法》附件規(guī)定計算的收費額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,但不含工程量清單、工程標底或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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